活動方式
110/2/1(一) 11:00起-2/11(四)18:00止憑全館當日單筆消費
滿888元(含)以上之消費發票或消費明細+2,000元現金
(恕不接受禮券、商品券、電子支付及刷卡)+本人HAPPY GO卡,
可於10F南棟贈品處購買新春福袋乙份。
(限量1000份/每人每卡限購乙份/數量有限售完為止)
福袋內容
(1)2,200元遠百商品券
(2)新春福袋抽獎券乙張
活動方式
110/2/12(五)大年初一
14:00新春福袋抽獎
1F廣場公開抽獎
抽獎方式
新春福袋抽獎券需於110/2/11(四)18:00止,投入10F贈品處福袋抽獎箱內,並於2/12(五)大年初一
14:00於1F廣場福袋驚喜抽獎活動現場,以公開方式抽出所有獎項,並公佈於1F服務台、10F贈品處及
遠百官網,中獎者需於110/03/28(日)22:00前親持本人HAPPY GO卡及身分證件、抽獎券存根聯正本(遺失恕
不補發)至10F贈品處領獎,逾期者視同放棄。
注意事項
1.中獎人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價值達1,001元(含)以上,需由遠東百貨開立扣繳憑單;獎項
價值達20,010元(含)以上,需負擔贈獎價值10%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
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人所得之金額,須負擔贈品價值20%稅金,由遠東百
貨代收及開立扣繳憑單。以上稅金(現金)需於領獎時繳納完成。2.110/2/1(一)11:00起依序排隊購買
福袋,進入排隊隊伍前工作人員將檢查同卡號發票是否已達到門檻,等候時不得離開隊伍。3.每人
每卡限購乙份,新春福袋販售時間至110/2/11(四)18:00止或1000份售完為止。4.活動僅限以現金結
帳,除有瑕疵外,福袋商品及獎項恕不接受退換貨,福袋獎項恕無法折換現金;新春福袋獎品價值、
內容以刊登記載為準。中獎者需於110/3/28(日)22:00前至台中大遠百繳交中獎稅(現金)及填寫中獎
資料。中獎者任一階段程序未完成或拒絕繳交應負擔之費用時皆視同自動放棄得獎資格。5.新春福
袋抽獎活動發票恕不列入全館滿額贈送,並不計入HAPPY GO點數;本活動其餘未盡事宜依現場及
官網(http://www.feds.com.tw)告示為主,若本活動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
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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